一名少年被裁定意圖管有攻擊武器等罪成 判入更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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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9-11-24 23:17

By: 無綫新聞

一名少年九月在屯門被搜出鐳射筆等,早前被裁定「意圖管有攻擊武器」等罪名成立,判入更生中心。

案發時15歲的被告,九月二十一日在屯門一場遊行被搜出鐳射筆、改裝雨傘及行山杖等,月初被裁定「意圖管有攻擊武器」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武器」罪成,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庭判刑。

裁判官指,被告攜帶攻擊武器,危害警察人身安全、妨擾公眾安寧,判入更生中心,希望他改過;又重申被告有權表達訴求,但要在合法及和平情況下進行。辯方申請保釋等候上訴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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