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二女生燒國旗被判12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告誡凡事三思

Local

publish: 2019-12-13 01:30

By: 無綫新聞

一名中二女學生在反修例活動中燒國旗,在屯門裁判法院少年庭被判十二個月感化令。裁判官警告她,若再犯嚴重案件,很可能會失去自由。

13歲被告在家長陪同下離開法院,有人開傘遮擋。她早前承認一項侮辱國旗罪。

代表被告的大律師在庭上指,被告與感化官見面後,已學會理性、文明的表達方式。被告除了可以遵守感化報告,建議的十二個月感化令外,亦可以遵守宵禁令,及參與復康小組活動。辯方又呈上兩封由中學校長及足球隊教練寫的求情信,期望法庭給予被告機會。

裁判官水佳麗判刑時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她亦非「狂妄之徒」,決定遵從報告建議,判處被告十二個月感化令;又提醒被告,不少人因為衝動失去自由,告誡她不要因為一時衝動沖昏頭腦,做任何事情都要三思,警告被告若再犯更嚴重案件,法庭不會因為年紀輕而輕判,很可能會便會失去自由。

案發於9月21日,一批人在屯門遊行示威,被告在屯門大會堂對出空地,連同另外兩人用打火機燃點地上的國旗,之後在荃灣被捕。

早前另一宗侮辱國旗案,一名21歲男子將國旗丟落沙田城門河,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律政司向上訴庭提出覆核判刑獲批,正排期審理。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