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起抵港內地人士須強制檢疫14日 政府將抽樣突擊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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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2-07 03:30

By: 無綫新聞

本港將於午夜起加強對經由內地入境人士檢疫,包括香港居民都要強制檢疫十四天,違反規定屬於刑事罪,可被罰款及判監,政府說會抽樣突擊檢查,但也呼籲受檢疫人士自律遵守。

新防控措施生效前不足半天,政府傍晚公布強制檢疫的執行細節。星期六凌晨零時起,所有經內地入境,不論是經陸路或乘飛機抵港的人,入境時會先接受體溫監測,確定有沒有病徵,如果有會交衞生署處理;沒有病徵的人,就需要強制檢疫十四天。

本港居民可在家居檢疫,家人就不需要,而非香港人就在自己入住的酒店或住宿地點。若果沒有,會被送到政府的暫住設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需要檢疫人士,必須任何時間都要留在家中,戴上口罩,禁止離開香港。任何違反規例的要求,一經定罪最高罰款25000元,及判監六個月監禁。」

所有入境的人都須申報住址,強制檢疫後每人會獲發訊息包,亦要每天填寫體溫等資料,由於健康風險低,暫時無需戴電子手帶。

親友可送上食物等必需品,否則社會福利署會提供協助。當局指會透過電話聯絡被檢疫人士,衞生署又會跟警方突擊檢查,包括上門檢視,確保受強制檢疫人士在適當的處所內進行隔離。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鄭鍾偉阿說:「我們會看個別個案情況,如果他曾經離開住所,或者離開家居,我們第一時間當然是去找他。找他時候,有些個案不排除會加額外條件,甚至乎剛剛有說,他們有一個刑事責任,是去起訴他。當然整個成效取決於無論政府工作、受檢疫人士的自律或家人的自律。」

四類人士可獲豁免強制檢疫,包括運送日常生活物品及服務人士,維持政府運作,保障香港人安全、健康及公共衞生人員,以及為了符合香港利益,也可豁免特定人士不用檢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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