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中旺角劏房搜出懷疑土製炸彈案,被告申請保釋被拒。
21歲被告黃棨騫,報稱任職私人小學補習老師,被控1月14日在旺角通菜街利民大廈一間劏房,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喉管炸彈及火柴頭,被控兩項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下月6日再訊。
被告申請保釋,並願意接受電子監控。法官以平衡公眾利益及被告個人權益,拒絕申請,並建議政府盡快研究,考慮電子監控是否適用於保釋。
另外,一名涉嫌參與金鐘暴動的15歲少年,在保釋期間,於1月8日在元朗消防局與朗晴居之間一段馬路投擲汽油彈,被控一項縱火罪。他再申請保釋被拒,案件下月3日再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