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認為,現時推行《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情況較03年時更惡劣,形容中央是逼不得已;又認為法例不應只涵蓋涉及暴力的行為。
中央直接出手,計劃在港直接實施《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03年曾力推基本法23條立法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在本台節目《講清講楚》,承認現時的情況,較當年更惡劣。
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稱:「03年人們抗議國安條例,和平抗議,董生說不恢復二讀,和平散去。林太9月4日說撤回,亦真的撤回,暴力不斷,亦有人要求革命,要香港分裂出去。中央政府出手、人大出手是逼不得已,要背水一戰,亦希望透過條例有一定震懾力。」
至於具體條文,她認為可以參考03年23條立法的條文,但認為未必完全涵蓋本港最新情況,要有所修訂,如分裂、顛覆國家的定義,未必只涵蓋暴力行為。
葉劉淑儀表示:「你知道現在危害國家安全不一定用暴力,或攻擊網絡,或的而且確用生物襲擊,或用金融擾亂,這些全部都要考慮新的情況。」
被問到是否某一言論有機會墮入法網,葉劉淑儀指:「要視乎言論是否一個很有計劃、很有組織的行動一部分,你純粹是(關鍵意見領袖)講說話,這些沒有問題。有批人不斷在網上散布消息當然不同。」
她又認為,顛覆國家政權應包括本港政權,如去年七月「佔領」立法會、破壞警察總部等行為都要涵蓋。
至於政客到海外進行政策游說,會否屬於境外勢力干預內部事務,葉劉淑儀認為難以立法遏止,只能道德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