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得志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等罪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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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5-25 20:02

By: 無綫新聞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控舉行或召集未經批准的公眾集會等三項罪名,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案情指,48歲報稱網台主持的譚得志,周日於銅鑼灣東角道及記利佐治街交界,擺設街站舉行健康講座及派發政治宣傳單張,舉行未經批准集會及作出喧嘩或擾亂秩序行為,意圖破壞社會安寧。被告又故意忽略現場警員根據「限聚令」發出的命令,解散受禁群眾聚集。

控方申請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18日再訊,譚得志准以二千元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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