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5歲少年承認今年一月在元朗投擲汽油彈,判處18個月感化。
案件在屯門裁判法院審訊,案情指,15歲被告1月8日凌晨在元朗鳳翔路投擲至少兩枚汽油彈。他早前承認縱火及管有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裁判官參考感化報告後,同意他沒有傷害途人,期望他汲取教訓,將來服務香港,判處18個月感化,當中9個月須入住青少年院舍。
另外,去年9月30日深夜,有人在天水圍聚集,警方翌日凌晨拘捕一名15歲少女,在其身上搜獲乙醇、白電油及錫紙等。她承認有意圖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
裁判官考慮她認罪,先索取感化報告,下月19日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