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醫院前職員向公職人員供利益罪成 判囚八周

Local

publish: 2020-06-04 20:12

By: 無綫新聞

東區醫院一名前職員向上司送贈價值一千多元物品,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成,判監八星期。

50歲被告蔣紅玲案發時是東區醫院洗衣部運作助理。案情指,她感到被上司針對,常被編配較吃力不討好的工作,於是在2017年6月至11月向上司送贈價值300元蛋糕、195元乾鱷魚肉,及兩隻約660元新鮮青邊鮑魚。醫管局接獲投訴揭發事件。

被告早前承認三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辯方求情時稱涉案的行賄金額小、沒有損害公眾利益,性質較輕微。被告已因犯事失去工作,希望法庭採納較低量刑起點。裁判官指案件涉及行賄,罪行嚴重,必須判處監禁。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