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條例》刊憲生效 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即屬犯罪

Local

publish: 2020-06-11 22:00

By: 無綫新聞

《國歌條例》刊憲生效。

條例訂明由政府舉辦的場合,例如酒會及不同紀念儀式、主要官員及立法會議員宣誓儀式等須奏唱國歌,出席者須肅立和舉止莊重。

任何人公開及故意侮辱國歌,例如發布篡改的歌詞或曲譜、以歪曲或貶損方式奏唱國歌,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

More News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