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行香港基本法頒布30周年國際研討會。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中央保留《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部分案件的管轄權。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表示:「中央對香港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管轄,必須要有實際抓手,產生有效震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做做樣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特區負有主要責任,在這方面的絕大部分工作,包括執法及司法工作,應該、也必須由特區去完成。但中央也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施管轄的權力。當然,中央實行管轄的案件是少之又少的,不會取代香港特區有關機關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