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辦指中央保留部分港區國安案件管轄權 在港機構應作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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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6-15 05:01

By: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將就《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立法。港澳辦表示,中央會保留部分案件的管轄權,而將來中央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應監督及指導特區執法。

全國人大會議通過建立健全《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及執行機制。當中誰執法、如何執法,都是香港人關心問題。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在深圳出席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的研討會時表示,絕大部分執法及司法工作由特區完成,但中央會保留對部分案件的管轄權。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稱:「中央對香港特區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進行管轄,必須要有實際抓手,產生有效震懾,不能只是喊喊口號、做做樣子。中央也應當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施管轄的權力。當然中央實行管轄的案件是少之又少的,不會取代香港特區有關機關的責任,也不會影響香港特區依據《基本法》享有的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

他又說,香港在執法、檢控及司法機構方面要充分發揮力量,特區要設立專門部門及人員辦理國家安全方面的案件。人大常委會將賦予中央與香港相關機構執法與司法權,而中央機構有更重要角色。

鄧中華表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執行。中央在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應當與特區的相應機構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這部法律不容挑戰,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任何香港本地法律均不得與該法相牴觸。」

他又表示,這部法律凸顯「一國」特色、兼顧「兩制」差異。內地刑事法律制度遵循的原則和香港相差不大,包括法不溯及既往、法律程序公正、無罪推定及保障辯護權等,他說都可寫在法律中。

中聯辦副主任陳冬在同一場合就點名批評香港眾志。

中聯辦副主任陳冬表示:「策動所謂『罷工罷課公投』,妄圖繼續把學生裹挾進政治及違法暴力的漩渦中,這些情況令人揪心。」

他又指,立法後中央對香港的支持將會更大,更有希望解決深層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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