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港區國安法 有內地學者指最快可通過後即生效

Local

publish: 2020-06-19 02:31

By: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在北京繼續舉行,今次議程加入審議《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身兼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的法律學者田飛龍說,最特殊情況下,草案可在一次會議完成審議及表決,並在通過當日立即生效。

一連三日的會議進入第二日,議程包括審議《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有份開會的譚耀宗說,開會期間不會透露內容,要等會議結束後再談。

法例草案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項罪行的具體構成和刑事責任作出明確規定。

與上月會議通過的《決定》比較,其中一項罪行原本用的「干預」字眼改為「勾結」。內地法律學者、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指,這是屬於立法基礎的調整,不代表外部勢力或境外勢力日後毋須承擔刑責。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田飛龍表示:「用『勾結』這個概念更準確,因為它顯示出來,任何在香港所發生的危害國家安全這個行為,都必須有當地的組織或個人有相應的行為。」

他又指,今次立法會訂明每項罪行的刑責,令法例可適用於香港。

田飛龍說:「不是那種政治性的法律,說有很大的彈性空間,留香港本地進行轉化,不是這樣的,我們這次是要制定一部精密的,規則上精細的這一個與國家安全有關的特別刑法。」

他解釋,根據內地《立法法》,一般草案需要經過三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再進行表決,但也列明若規則思想比較單一、意見比較一致,都可在一次會議完成,並在通過當日生效。

田飛龍亦指,人大常委會通過立法之後,就算特區政府未刊憲,《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都對香港有法律效力。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