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公會指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案 違基本法本意與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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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6-23 06:07

By: 無綫新聞

大律師公會發聲明,認為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國家安全案件,違背《基本法》本意及精神,令人憂慮。

聲明解釋,按照《基本法》第88條,特首是按本地法官等組成的獨立委員會的推薦而任命法官,而現行制度下,包括特首在內的行政機關,亦不會自行指定個別法官審理某類型案件。若落實有關安排,將是史無前例,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構成印象上或實際威脅,損害司法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聲明強調,公義不但必須履行,而且須在人前彰顯,令公眾相信香港法院的裁決,是完全基於案件事實及法律原則,不受任何政治考慮或特首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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