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春耀指駐港國安公署可行使案件管轄權 避免特區進緊急狀態

Local

publish: 2020-06-30 23:45

By: 無綫新聞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列明在特定情形下,駐港國安公署可對案件行使管轄權。全國人大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表示,這安排可避免香港出現特區政府進入緊急狀態,啟動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的情況。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說:「是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有力、有效的執法和司法活動的支持和加強,也是有利於避免可能出現或者導致出現香港《基本法》第18條第四款規定的緊急狀態情形。現在法律確定的中央在特定情形下,行使對有關案件的管轄權,有利於避免出現那樣的情形,較常態、用低強度的這樣一種方式,來維護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國家安全。」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