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首檢控 男子駕電單車撞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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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7-03 02:30

By: 無綫新聞

《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相關負責機構成立,首宗案件亦於下午提堂。七月一日駕駛電單車、插著「光復香港」旗幟撞向警員的男子,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被告由於受傷留醫,缺席提堂。

警察社交網站上載案發時片段,23歲被告唐英傑涉嫌駕駛電單車在灣仔撞向警察,三名警察手部及膝部受傷,他的衣服背面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被控《港區國安法》兩項罪名,包括第20及21條《分裂國家罪》、即在盧押道和菲林明道之間一段軒尼詩道,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

另外,亦被控第24條《恐怖活動罪》,指他為脅迫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是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

負責審理的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所指定負責審理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六名現任裁判官之一、總裁判官蘇惠德。

由於被告多處骨折,目前仍在東區醫院留醫,案件押後至下周一,或視乎被告何時出院另擇日子。

警方七月一日在港島多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六男四女,唐英傑是首名被落案的被告,其餘九人正保釋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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