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仍然有大批人在七月一日上街,反映很多人不害怕條文。對於當日有藏有「港獨」旗幟的人被捕,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法律並無規定藏有「港獨」物品就違法。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稱:「七月一日那天都有這麼多人走出來,如果你說『辣』,他就不敢走出來,而且還有十人打著旗幟、即認為他不害怕。有些覺得應該全部送到內地審,但現實上又不是絕大部分靠香港執法隊伍,無論起訴、審理都依賴香港、信任香港,所以我覺得你說這是否叫『辣』?那一定不是。」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表示:「香港法制下,警方無權解釋法律;唯一有權解釋法律就是法庭判案時,可以解釋法律,但還有一個機關對解釋法律有重要作用,就是律政司,因為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我自己個人來說,看不到法律有明文禁止藏有一些『港獨』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