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無擴權 市民人權自由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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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7-06 19:15

By: 無綫新聞

對於國家安全委員會依據《港區國安法》授權,為警務處相關執法機構制定執法《實施細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細則的權力來源是《港區國安法》,沒有擴權,市民的人權及自由將獲保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最重要都是等待時間及事實證明。到大家看到,它是用得很嚴謹,亦是為了維護國家安全,大家就會減少疑慮。一般的市民是不會、是不會誤墮法網。對於網絡供應商,其他涉及的機構,要除下及移除一些在網上發表的說話。但正正是這樣,實施細則就說明了是甚麼的內容被除下,亦是一個保障。但這不是特別針對過去一年,在一些組群裡,特別受到在網上的欺凌或起底,這全部都要符合這法律,這條法律只是防範、制止懲治那四類行為,如果在網上的東西與這四類行為無關,我們不能隨意用這些新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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