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指本地法院無權審議全國性法律及基本法有否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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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7-15 01:31

By: 無綫新聞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本地法院無權審議全國性法律和《基本法》是否有牴觸。前副主任梁愛詩強調《港區國安法》無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

《港區國安法》訂明凌駕本地法例,但有意見指《港區國安法》亦跟《基本法》有牴觸。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出席律師會的國安法論壇時說,《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都是全國性法律、地位相同,香港法院亦無權審議是否牴觸。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全國性法律之間,如果互相認為有矛盾,解決方法如何呢?解決方法在《立法法》的九十四條第一款,就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來裁決。」

她又說香港法院及人大常委都可以提出修改有關法律條文,但解釋權一定在人大常委會。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強調,《港區國安法》無削弱香港的高度自治,中央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權力有規限,主要是分析研判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形勢,就重大戰略和政策提出建議。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指出:「履行職責時,它(公署)決不可侵害香港市民、法定團體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期望全國人大常委會進一步解釋公署在甚麼情形下行使管轄權,例如條文指「涉及外國或境外勢力介入的複雜情況」,「介入」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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