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商品交易所董事會主席、前行會成員張震遠,因串謀詐騙及欺詐,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四年。
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及一項欺詐罪成的張震遠,在2012至13年間串謀下屬蔡達英,欺詐證監會及財務公司。
區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張震遠有野心及渴望成功,雖然案中無人受損失,但不肯定香港金融中心的聲譽有否因此受損,故要判處阻嚇性刑罰。考慮他對社會貢獻,判監四年,及不得擔任公司董事五年。
轉為污點證人的蔡達英承認一項串謀欺詐罪,被判監一年。
警方指判刑反映案件的嚴重性。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組總督察馮培基表示:「這宗案件因為牽涉大量文件,亦涉及很多不同資金流向及一些虛假資料,增加案件複雜性及調查難度,警方需要長時間分析及蒐集證據,經過抽絲剝繭後,最終成功將兩名被告起訴及定罪。今日的判刑亦反映了案件,嚴重程度及起到阻嚇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