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兩名男子,涉嫌與七月一日灣仔一宗製造或管有炸藥案有關,並檢獲懷疑製作炸藥的材料。
警方展示在被捕人士住所及工作地點檢獲的懷疑製作炸藥材料,包括煞車油、玻璃樽、含有40克低能量炸藥的灰黑色粉末,及在一些圓形塑膠容器內發現山埃。
警方稱,本月一日大批人響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區聚集,當晚七時許,在灣仔集成中心外一個紙箱發出巨響並冒煙,警方發現箱內無爆炸裝置,但有一個裝有白色粉末的膠樽,燒至變形。
經調查後,早上在馬鞍山拘捕一名29歲報稱會計文員的男子,又在堅尼地城拘捕一名任職導師的31歲男子,並在他住所及工作的北角一間兒童學習中心檢獲涉案證物。兩人涉嫌管有炸藥及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
灣仔警區刑事調查總督察陳倩媛表示:「警方在此強烈譴責有人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將危險品放置在有機會危害公眾人士,尤其是小朋友的地方的行為,除了非常不負責任外,亦會對人身安全構成重大的威脅。」
警方指會化驗檢獲的化學物品的成分,以及調查相關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