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搜出棒球棍等物品 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囚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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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7-29 00:19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去年在上水被搜出棒球棍、辣椒噴霧等物品,被裁定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判監18個月。

21歲被告李育誠,是地盤電工學徒,被控去年8月16日,在上水新康街及新祥街交界,管有兩支棒球棍、兩支鐵通及兩瓶辣椒噴霧。

粉嶺法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接納案中大部分物品與被告工作有關,例如鐵通可嚇怕流浪狗,但認為被告在特定場合下,可以辣椒噴霚及棒球棍傷害他人,嚴重導致永久傷殘或變成植物人,沒有任何減刑因素。

至於警方在被告打鼓嶺住所搜出兩支鐳射筆,被控意圖作非法用途罪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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