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財政部公布,制裁11名現任和前任香港及中國官員,包括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除了林鄭月娥,亦包括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和前處長盧偉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全國政協副主席、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及出任港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的特首辦主任陳國基。
當局稱他們限制表達和集會自由,阻礙本港民主進程,最終令到香港自治被削弱,華府會透過行政命令追究他們落實那些邪惡政策,並會凍結他們在美國的資產。
林鄭月娥早前稱,她在美國沒有資產,亦不嚮往到美國,若果不獲發美國簽證,便不會到當地,並以「一笑置之、嗤之以鼻」來回應美國對她的制裁。
而中方則表示,若華府對中國官員實施制裁,是公然選擇與十四億中國人民作對。
北京六月在港實施《港區國安法》後,美國參眾兩院通過《香港自治法案》,總統特朗普上月正式簽署,授權華府制裁損害香港自治的中國官員及金融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