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 事主完成作供下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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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8-21 01:19

By: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刑事恐嚇記者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在第二日審訊。事主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再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2017年6月4日,在維園音樂亭附近威脅東方日報記者「X」,會使其人身遭受傷害,並意圖令他受驚。

辯方繼續盤問事主,指事主當時清楚從黎智英的反應,知悉對方不喜歡被近鏡拍攝,事主回答說不知道對方的反應。辯方進一步指出,一般人不喜歡被近拍,事主則認為正常,但強調黎智英是公眾人物。

對於黎智英案發當日曾說過不要近影他,明確向事主表達不滿,事主表示「只知他好惡地罵我、我好驚」。

辯方質疑事主當時並沒有表現出受驚,亦有笑。事主解釋有很多人圍觀,他要保持冷靜,但內心是恐懼,擔心會被他打、不希望將矛盾激化;強調記者永遠不想與採訪對象有衝突,又承認事發後未有向在場人士透露自己受驚,但曾向上司提及。

辯方又質疑事主決定報警,是因為其報館的目標是要針對黎智英,事主指不同意,認為擔心黎智英加害他。

辯方又提到,事發前數天,事主曾在餐廳拍攝黎智英和他太太,並走得好近,令黎智英退後撞到太太,並以粗口罵他,事主指沒有印象。

控方之後傳召事主的精神科醫生黃以謙,指事主曾指出現情緒症狀,長時間感到憂鬱、失眠等,診斷為「適應障礙症併發憂鬱情緒」,事主求診時亦提及黎智英,並將病徵歸因於他。到辯方盤問時,質疑證人在事主求診時,有否透露在案發後兩小時如常工作,證人回應指不肯定。

兩個證人都在上午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繼續審訊,屆時控方會傳召最後一名證人、即事主東方日報同事「Y」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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