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許智峯私人檢控西灣河開槍的交通警員,及涉嫌在深水埗撞傷人的的士司機,律政司介入,提出申請撤銷檢控傳票,獲法庭批准。
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旁聽,其中他私人檢控去年11月11日,向一名22歲少年開槍的交通警員,控告他企圖射擊、發射槍彈罔顧他人安全及處理槍械可能傷害或危害他人罪。
介入提出申請撤銷檢控傳票的律政司指,被告為防止罪案發生或自衛出於合法及合理武力,證據不足以確立被告使用佩槍超出法律准許,亦無足夠證據證明被告行為屬非法;又指許智峯不傳召中槍者,及現場另一被捕人士作證,會影響被告享有公平審訊權利,考慮所有證據後,認為無足夠證明被告被指稱的罪行,亦無合理機會達至定罪,甚至表面證據不成立。
至於許智峯私人檢控,涉嫌去年10月6日在深水埗開車撞傷人的的士司機鄭國泉危險駕駛,律政司表示現有證據顯示,案發時被告遭一些襲擊者用武器攻擊,撞車後有3人從的士下車,證據不足以確立當時被告正控制的士或危險駕駛,表面證據不成立。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最後批准律政司撤檢的申請。許智峯對裁決表示失望,考慮短時間內再提出司法覆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