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管會決定向做滿四年任期議員發約滿酬金 延任將另獲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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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9-11 03:45

By: 無綫新聞

本屆立法會因應選舉延期,議員將延任最少一年。立法會行管會決定向做滿四年任期議員發放約滿酬金,延任一年則再有另一筆約滿酬金。

全國人大常委會早前通過全體立法會議員延任不少於一年,民主派是否留任未達成共識,部分「非主留派」主張總辭,有議員關注若不留任,是否可以取得約滿酬金。

立法會行管會召開特別會議討論。主席梁君彥於會後指,政府認為延任安排史無前例,同意立法會彈性處理。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表示:「議員因履行職務,按現行安排獲發還開支,並非不合情理。」

根據現行機制,完成四年任期的議員,可獲相等於任內所得薪酬的百分之十五,作為約滿酬金,以現時每名議員每月約十萬元薪金計算,約滿酬金約為七十二萬元,如果議員決定不延任,又會如何處理?

梁君彥指:「如果議員說不延任,可以在9月30日之前通知秘書處,因為通知秘書處可以領取一筆結束議員辦事處的開支。」

至於延任一年的議員,任期完結後可獲發另一筆大約十八萬元的約滿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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