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拘捕9人,涉嫌協助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偷渡。
警方清晨在九龍和新界拘捕了四男五女,涉嫌向十二名涉及刑事案、企圖偷渡台灣港人提供船隻、資金,以及到台灣後的生活安排等。該十二人八月底在內地水域被捕。
警方指,被捕九人與該十二人是朋友關係,包括曾任職議員助理、文員、廚師、音樂教師等,部分人曾因反修例活動被捕。
警方還搜獲50多萬元現金、約幾十萬元的船隻交易單據、電腦及手提電話等證物。警方強調,協助罪犯潛逃屬嚴重罪行。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何振東稱:「這十二名在逃人士是犯了內地刑法,被內地拘捕,行動與香港警方是無關。我想重申一點,跨境偷渡是一個非常危險的行為,往往對人身安全構成極大風險,再加上如果是畏罪潛逃、逃避罪責,不單止會抬不起頭,更加會對你的家人和愛你的人、關心你的人造成極大的負擔,最後協助罪犯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行,經公訴定罪,最高可判罰十年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