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就原訂今年舉行的立法會換屆選舉提交報告書,建議若推行境外投票,要確保有合適監察機制和研究境外違規的執法問題;又指當局要考慮是否規管「初選」。
立法會換屆選舉押後一年,近期接連有意見建議應容許境外如居住大灣區的港人投票。
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報告書指,要求在有港人居住的地方都設投票站是不切實際,但郵寄選票亦涉及投票自主及保密問題,若當局要推境外投票須有足夠準備時間,亦必須確保有合適監察機制,確保選舉公信力不會受損,亦要研究如何處理境外違規事件的執法問題。
由於選管會無境外投票運作經驗,必須依賴熟識境外情況及運作的政府部門統籌及協助。
報告書又指,要加快電子選民登記冊在明年立法會選舉採用,任何人屆時就可以在所屬票站內任何櫃位取選票,縮短輪候時間,甚至令為有需要人士設專隊的安排變得可行,不過電子投票暫不適當,亦沒有優先必要。
而為避免中央點票站有約一千人聚集,構成健康風險,建議檢視安排,如研究將它改為在各投票站進行。
對於民主派今年在選舉前舉行大型「初選」,選管會指收到800多宗相關投訴,佔整體八成三。報告指社會上有意見認為「初選」可能誤導部分選民,以為是公共選舉的一部分,因而產生混亂及影響選舉結果,認為當局需考慮是否有需要進行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