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旺角堵路非法集結等罪成 分別被判囚及入更生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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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11-02 04:14

By: 無綫新聞

五人去年在旺角堵路,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等罪名成立,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分別被判監四至六個月,以及判入更生中心和勞教中心。

案情指,五名被告於去年8月3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交界,與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其中17歲男學生蕭浩賢,被加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支鐳射筆,各被告早前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辯方求情時引述報告指,五人都合作有禮,其中蕭浩賢的更生中心報告良好,但因他右腳受傷,不適合判入更生中心、勞教中心及教導所;而另一被告、17歲男學生鄧榮熙,患有亞氏保加症,不適宜判入勞教中心。

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指案件嚴重,影響數以百計市民,大規模堵路有一定危險性,而且涉案道路是全港最主要道路之一。

他接納報告建議,判蕭浩賢就非法集結罪入獄四個月、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入獄六個月,同期執行;23歲男學生廖智峯及21歲男學生方施陽,一同被判入獄四個月;鄧榮熙被判入更生中心;而20歲男學生陳駿霆就被判入勞教中心,所有被告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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