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在大會上提出質詢,關注反修例相關案件審議時,有作供警員被裁判官批評不誠實可靠。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強調只是涉及個別案件。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某宗案件的證人評論只適用於該案件,事實上在不同審訊中,有主審法官接納警務人員證供時,認為他們是誠實可靠的證人。如果法庭認為有需要,亦都可以將案件轉介律政司跟進。警方會按實際情況作出調查,但我必須指出,在刑事審訊期間,法庭不接納某個證人的證供,可以基於不同的因素。」
李家超重申,警方有機制規管警員行動。而過去5年,只有兩名警員因涉及誠信的投訴成立被紀律處分,並無任何警員因此而被檢控,認為不應因為個別警員違反操守,抹殺警隊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