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一女承認去年11月在將軍澳與他人圍毆一名男子,區域法院把案件押後至月底判刑。
29歲報稱無業的女被告黃鑫才及59歲任職的士司機的陳明貴,被控一項暴動罪及蓄意傷人罪,二人承認控罪。
案情指去年11月9日凌晨,逾20人聚集在將軍澳富康花園外,悼念科大學生周梓樂,期間有人叫口號。男事主下樓投訴及報警,被多人包圍及圍毆近10分鐘,兩名被告及後被捕。事主身體多處受傷,共縫13針留院3天,他稱至今仍感到痛楚及發噩夢。
黃鑫才的代表大律師指,被告有精神病史,被捕後發現患精神分裂症,但相信犯案非由病症引致。他又指被告參與程度較低,非有預謀犯案,希望法庭考慮以4年半及不多於3年為兩罪的量刑起點。
陳明貴的代表大律師指,他當日嘗試「降溫」,但被現場氣氛及酒精影響,未能自制而犯案。法官胡雅文指,除非有醫生報告證明,否則不會接受這個求情理由。
法官下令先索取精神科及背景報告,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判刑,期間兩名被告交由懲教署看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