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改判18歲襲警男子囚30日 法官指原審判刑明顯過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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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11-08 21:19

By: 無綫新聞

律政司不服一名18歲男子襲警被判感化一年,提出上訴,上訴庭其後改判監禁30日。法庭今日頒下書面理由,指原審裁判官判刑明顯過輕。

案情指,去年11月11日有人發起「大三罷」,被告龔逸勤在將軍澳用腳踢正追截示威者的警長。觀塘法院裁判官徐綺薇6月判他感化1年。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在判案理由書指,被告的行為可能引起其他人效法,造成更大規模暴力衝突,罪責比一般襲警案高,監禁是唯一可取刑罰。原審裁判官判刑時,過於著重被告個人處境及感化主任建議等,是原則犯錯和明顯過輕,必須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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