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改委就性罪行刑罰檢討及查核機制等 展開三個月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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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11-12 05:16

By: 無綫新聞

法律改革委員會就性罪行刑罰檢討、查核機制等,展開三個月公眾諮詢。

法律改革委員會轄下的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發表性罪行檢討的諮詢文件,內容建議,包括將「強姦」罪重新命名為「未經同意下以插入方式進行的性侵犯」;而現有的「強姦」和「亂倫」罪的刑罰應繼續適用。

另外,建議新訂「性露體」罪,最高刑罰監禁五年,較現時針對公眾地方「猥褻行為(暴露身體部分)」罪,最高監禁六個月為高。

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成員張達明表示:「性露體罪的特點,其實你是有一個或多個特定的所謂受害人的對象,好多時候做這些行為的人,你不去阻止他,他好多會犯上一個更嚴重,或實質的性侵罪行。」

法改會又建議,將現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範圍擴大,包括涵蓋所有僱員、自僱人士和志願工作者,政府適當時應評估是否需要將機制改為強制。

張達明稱:「保障一些容易受傷害的群組,主要是兒童方面,所以工種方面,都是跟以往的建議一樣,都是要涉及工作有機會經常接觸到兒童,才會納入這個查冊機制。」

法改會又建議,政府亦應考慮是否為監獄內的性罪犯設獎勵計劃,以提高治療及改變行為的動機,並建議維持懲教署給性罪犯自願參與的專門治療及自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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