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控去年在政府總部外非法集結,罪名成立,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改判監禁9個月。
案情指,被告袁志成去年7月1日在政府總部外參與非法集結,早前認罪後判監6星期。
律政司指原審裁判官林希維無全盤掌握案件嚴重犯罪的情節,被告當日積極參與,更與數名示威者合力推鐵馬,有支持其他人使用暴力及襲警之嫌;又指非法集結罪,需考慮參與者的共同目的及行為。
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原審裁判官,在判刑上原則性有錯,接納律政司要求以15個月監禁作量刑起點,但考慮到被告認罪,並完成服刑,改判監9個月。
袁志成早前刑滿出獄,在8月31日出境後至今未返港,法庭頒下拘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