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正就現職公務員宣誓細節釐清法律問題,會盡快落實。
7月1日起入職的公務員,需簽署聲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指,公務員宣誓是理所當然,正就其餘現職公務員宣誓的細節與律政司商討,冀盡快落實。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未來會安排大家一次過安排有關簽署聲明的做法 。如果拒絕簽署聲明,是會令人懷疑或問號,是否不接受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這個承諾或責任,會有人質疑這樣還可以留在公務員隊伍,是一個這樣的考慮。」
至於簽署聲明後,公務員參加遊行或集會,是否違反誓言?
聶德權指:「在一個集會內反對政府政策、反對政府的措施,而打著公務員旗號,是一個公務員集會,很明顯看到是一定會有衝突。」
那私下在社交媒體表達不滿,又是否可行呢?
聶德權表示:「現時社交媒體也廣泛應用,有些可能是私下大家談天,但我表達了強烈反對政府意見、很不接受。這些你以為是私下的也可能被公開,如果公開後,這些意見或令人覺得,你本身對政府整體上反對、各樣,你又是政府中作為體制上的一員,這令人覺得會是有衝突。」
至於公務員是否不應持有外國國籍,聶德權指《基本法》沒有相關要求,社會可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