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男子去年荃灣拒捕 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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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12-07 06:48

By: 無綫新聞

有網民於去年11月10日發起多區示威,一名男子在荃灣拒捕,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名成立。

被告為42歲的越野車教練劉俊宏。裁判官施祖堯指,案中雖然無人受傷,但不能低估其嚴重性,警員截停被告,明顯是執行職務,亦已向被告展示制服上的警察字樣及委任證,但因被告逃跑,導致警員要花時間追捕,裁定被告罪成。

至於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指,被告管有的鐵槌在日常生活可以用到、未經改裝,未能證明與當日示威活動有關,裁定罪名不成立。案件在本月21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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