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技工承認企圖縱火及管有攻擊性武器 判囚三年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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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12-11 06:20

By: 無綫新聞

一名電子技工早前承認企圖縱火和管有攻擊性武器,在區域法院被判監三年四個月。

25歲被告黎振鴻上月承認,去年11月中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期間,在油麻地街頭隨手拾起地上汽油彈並擲向警車。

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縱火一向視為嚴重罪行,被告的行為顯然是攻擊警員,並故意阻止警員執行職務;縱使汽油彈沒有被引爆,但不降低案件嚴重性。被告又被搜出火機、警棍、胡椒噴霧等物品,可見他意圖作戰,不能與其他合法和平示威者混為一談。

辯方求情指,被告2018年確診過度活躍症和循環性情感症,但法官指沒有證據反映,被告是病發期間犯案,被告亦已承認他有縱火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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