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本港疑犯被內地起訴偷越邊境等罪 判囚七個月至三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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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12-29 19:31

By: 無綫新聞

12名涉及刑事案的港人,當中10人被內地起訴偷越邊境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判囚七個月至三年不等。

案件今早在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判刑,涉及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的鄧棨然及喬映瑜,分別被判囚三年及兩年,另罰款2萬元及1.5萬元人民幣。

被控偷越邊境罪的8人,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及郭子麟,被判囚七個月,罰款一萬元人民幣。

12名港人8月23日,在西貢布袋澳碼頭登上快艇,涉嫌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海警截獲,其後被拘留在深圳鹽田看守所。

其餘兩名未成年港人,黃臨福及廖子文,將在深圳灣口岸由深圳警方移交香港警方。

深圳鹽田檢察院早上在微信公布,指經依法審查、不公開聽證,對自願認罪認罰的未成年人,以偷越邊境罪作不起訴決定。

16歲的黃臨福為越南籍中二學生,涉及去年10月中,於旺角警署擲汽油彈,同日同地在住所內,管有用啤酒瓶製成的三個汽油彈,被控企圖縱火等罪。

17歲學生廖子文涉及去年9月,在灣仔駱克道管有汽油彈材料案,被控串謀意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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