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的55人暫時未有人被落案,大部分已獲准保釋。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他們有目的令政府停擺,表面上已有足夠證據被捕,亦基於這個目的,其行為都屬非法。
被捕的55人,消息指除在監獄及收押所被捕的黃之鋒及譚得志,全部人獲准保釋,包括民主派初選發起人戴耀廷,他們以約三萬至五萬元現金保釋,須交出旅遊證件。
戴耀廷說︰「香港進入了寒冬,吹的風又猛又凍,但我相信有很多香港人以自己的方法繼續逆風而行,就說這些,多謝大家。」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指,按戴耀廷提出的《攬炒十部曲》,目的是透過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令政府停擺、製造憲制危機,表面上警方已有足夠證據作出拘捕。
被問到顛覆國家政權的相關條文,同時列明須透過武力或非法手段達至,譚惠珠認為有相關目的,其行為已屬非法。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稱︰「(條文寫)非法手段用『旨在』兩個字,將行為跟目的,大家不能脫勾。如果你證明不到意圖,你不用想他作出甚麼行為;你證明到意圖,其行為達至目的,當然是非法。即是我去買天拿水不是非法、買樽也不是非法、再剪些布條也不是非法,將它加起來變成汽油彈去擲人就是非法。」
不過她認為警方要再調查,提出更多資料證明涉及「非法手段」,亦認同律政司是否檢控要嚴謹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