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區區議員洪駿軒被指選舉時發布另一候選人誤導性陳述,被高等法院裁定非妥為當選。
翠屏區前區議員鄭強峰兩年前在換屆選舉競逐連任,最終以381票之差落敗,輸給民主黨的洪駿軒。鄭強峰提出選舉呈請,指洪駿軒拉票時的傳單指他是獨立,提出質疑,資料屬誤導並涉嫌惡意抹黑,強調一直公開是「創建力量」成員。
高等法院法官周家明頒下判詞,認為「獨立」是指參選人不隸屬任何政黨,以至非政治性團體,同意鄭強峰的說法,裁定洪駿軒的傳單有誤導性陳述,洪駿軒非妥為當選。
洪駿軒對判決失望,正與律師商討是否上訴。案件是2019年區議會換屆選舉中,首宗有議員被裁定非妥為當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