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歲港大生涉襲警及蓄意傷人 四罪罪成須即時還柙

Local

publish: 2021-02-24 06:48

By: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前年在反修例衝突中,向警察擲物,又咬斷一名警察的手指,被控襲警及蓄意傷人等四項罪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

案情指,24歲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前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向警方投擲雨傘等硬物,導致一名警察右手無名指骨折,他並咬斷另一名警察右手無名指,被控襲警、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蓄意傷人及公眾地方擾亂秩序共四項控罪。

法官指,被告擲傘的行為令環境持續混亂,明顯是粗暴,以及不折不扣擾亂秩序行為;又指被告當時咬噬警察無名指力度十分大,遠高於自保所需合理武力,而當時他把頭不斷左右轉,明顯在抗衡警察縮手,排除他是出於自衛,裁定被告全部罪名成立,須即時還柙、等候判刑。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