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工煽動他人包圍新屋嶺被判社服令 上訴庭改判囚13個月

Local

publish: 2021-03-18 02:46

By: 無綫新聞

地盤工人煽動他人包圍新屋嶺扣留中心,早前裁定罪成。律政司不服刑罰過輕申請覆核,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改判監禁13個月。

37歲被告潘榕偉前年在社交網站聲稱,警方於新屋嶺扣留中心輪姦女示威者,煽動他人包圍扣留中心,早前被裁定一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律政司不服判刑罰過輕,申請覆核。控方指,原審裁判官在判刑時表示,涉案帖文沒提及集結方式、時間、日期,引發非法集結的效用不大,實際上亦沒有引起暴力事件,但卻無充分考慮被告一直有預謀虛構針對警方的言論,訛稱女示威者被警方輪姦,明顯是挑戰法治及仇視警隊。被告在帖文呼籲包圍新屋嶺,控方認為裁判官沒有充分考慮有「搶犯」意味。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指,被告不止是簡單地虛構故事,同時製造恐慌及憎恨。法官潘敏琦亦指,被告利用他人的仇警情緒,煽惑他人包圍新屋嶺。

上訴庭裁定原審裁判官原則上犯錯,明顯判刑過輕,考慮到被告已完成40小時社會服務令,改判監禁13個月。法官指,考慮本案犯案手法、帖文內容、針對執法人員的攻擊,可能引起破壞公眾秩序的風險,即使被告沒有案底,亦必須判以監禁式刑罰,書面判詞稍後頒布。

Trending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