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行政長官選委會增至1500人 新增一個界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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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3-29 22:00

By: 無綫新聞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全票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及二。修訂後的《基本法》附件一,有關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訂明負責選舉行政長官的選舉委員會新增多一個界別。

選委會增至1,500人,分五個界別。除了以往的工商、金融界、專業界、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立法會議員和地區組織代表等界別外,新增第五界別,由港區人大代表及全國政協委員,和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界。

每個界別各300人,每屆任期五年。原本於第四界別的百多個區議員席位沒被納入。

行政長官候選人須獲不少於188名選委會委員提名,並於五個界別中,分別獲15人提名。行政長官候任人應獲得超過75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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