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席將增至90席 選委會選出議席佔40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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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3-30 02:30

By: 無綫新聞

《基本法》附件二,有關立法會產生辦法和表決程序,未來的組成將由70席增至90席。選委會選出的議席最多,有40席;功能界別及地區直選分別減至30席同20席。

立法會換屆後,九十個議席中,由選委會選舉產生的議員佔最多,有40席,其餘兩個組成部分,議席也比目前減少,地區直選少15席,只餘20席,五個選區變成十個、每區兩席,功能界別亦少5席,只餘30席。

除了取消2012年在功能界別增加的五席「超級區議員」,區議員互選的一席也成為歷史。醫學界、衞生服務界將合併為醫療衞生界,騰出的兩席一席變為人大、政協、全國性團體代表界;商界亦會多一席,日後商界聲音會增至三席。

以往《基本法》和附件中未有列明,而是靠本地立法訂出的參選提名門檻,今次中央亦有訂明。

不論經那個選舉方式出選,所有立法會參選人也要獲選委會每個界別2至4人提名,即共10至20名選委支持,而每名選委在三種選舉方式只可以各提名一人,選委會選出的議席,任何合資格選民也可以參選。

出選功能界別的要另外得到10至20名所屬界別選民支持,而地區直選就要再獲100至200名當區選民提名。

到了立法會選舉,1,500名選委將一人一票選出40席,28個功能界別,除了這9個界別由個人票選出,其餘界別包括以往部分混合、個人票、團體票的如飲食界和體育、演藝、文化及出版界等,日後只會有團體票。而團體和組織須持續運作三年以上,才可成為所屬界別選民。

議會內點票亦有新規則,議員議案的分組點票,以往要分別在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有過半贊成才獲通過。日後功能界別和地區直選將會屬同一組,連同選委會選出的議員,分別獲過半數支持,才會通過。

至於政府法案就維持過半數出席議員支持,就可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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