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男子前年在機場參與暴動或非法集結,判監13個月至45個月不等。
四名被告由囚車押到區域法院應訊,其中32歲區議員助理邱文勁和24歲港鐵技術員葉文亮,早前承認在2019年8月13日,在機場一號客運大樓參與暴動。
法官郭啟安指,當日警員到場驅散示威人群,但遭約10人近距離圍攻。有人試圖搶警槍,邱文勁試圖搶圓盾,並與葉文亮一起施襲。警員寡不敵眾,要拔槍示警。案發在客運大樓,影響機場運作,亦影響香港國際聲譽,而機場犯案比街頭嚴重。
法官又指香港是法治社會,要保護公眾秩序及社會安寧,法治不容非法行為破壞或擾亂,以4年9個月為量刑起點,案發在機場,加刑三個月,但兩人認罪獲扣減四分一刑期,最終分別被判監45個月。
至於兩人分別被控非法集結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已存檔法庭,不被起訴。
同案的25歲廚師高穎康、24歲清潔工人麥幸雄,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法官指當日非法集結激使現場情緒升溫,並引起其他暴動行為,判刑應予以阻嚇,各判囚13個月。
商業罪案調查科訛騙案調查組總督察陸振中表示:「判刑反映出案件嚴重性,及法庭維護公眾秩序和安全的決心。」
警方又相信今次判刑可以起到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