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男子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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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4-21 04:45

By: 無綫新聞

一名50歲男子被裁定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案情指,報稱廚師的被告甄偉安,前年11月12日在荃灣沙咀道設路障及管有三支鐳射筆。

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判官黃士翔指,當日有逾50人集結,包括被告,他必然知道他們意圖以聚集方式造成阻塞,而被告將三支鐳射筆藏於前褲袋,唯一合理推論是意圖用作傷害他人;裁定他兩項罪名成立,下月5日判刑,期間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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