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人就818非法集結案裁決及判刑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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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4-21 04:11

By: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立法會前議員李柱銘和何俊仁,就前年八月十八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裁決和判刑提出上訴。

三人和同案另外六名被告,上周五被判入獄。其中黎智英判囚12個月,李柱銘和何俊仁分別被判囚11個月和12個月,緩刑兩年。

另外,黎智英因前年八月三十一日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判囚8個月,當中2個月刑期分期執行。他亦申請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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