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去年在家用熱水淋子女,承認普通襲擊等罪,被判入獄兩年六個月。
37歲被告是主婦,去年2月10日,因不滿兒子食飯太慢,假裝用熱水淋向兒子,熱水濺到兒子臉部,兩日後與丈夫通電話時爭執,開視像直播,以熱水淋向十歲女兒和七歲兒子,因兩人受驚大叫,驚動鄰居報警。
被告早前承認普通襲擊、有意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有意圖而企圖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三項控罪。
區域法院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兩名兒童的主要照顧者,在本應十分安全的家中施襲,違反誠信,形容案件是普通襲擊罪中最嚴重,判刑須具阻嚇性,判被告入獄兩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