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宣布,政府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款購入奧運電視轉播權,讓市民可以透過五間持牌廣播機構免費觀看東京奧運。
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的體育部分主要用作資助運動員備戰及參加大型國際運動會,包括奧運會、殘奧會和亞運會等。
基金在1997年成立時獲政府撥款3億元,利用投資的回報資助體育文化藝術的長遠發展。基金曾四度獲政府注資,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初,立法會財委會批准向基金的體育部分注資10億元,行政長官授權民政事務局局長負責基金的運用。庫務署署長就是基金的法定受託人,負責執行基金的投資及帳目事宜。
自2010年7月至2019年2月期間,基金的體育部分共批出約8億3千萬元,資助近1千個體育項目,至今結餘約26億2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