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三組私人土地,興建資助房屋。今次收回三組地皮部分由地產商持有。有關注團體稱,政府用了兩年檢視十組土地,暫時只收回三組地,動作太慢;又擔心會縱容發展商囤地。
政府今次收回的三組土地,元朗其中一組地皮,地產發展商新鴻基指持有小部分業權,但由於祖堂地問題、即由傳統組織如家族集體擁有的鄉村土地,多年未有發展。
新地強調,當局不應對正進行規劃或換地申請的私人地引用《收回土地條例》,但若應用在已規劃作公營房屋的土地,加上有合理賠償,新地會配合;又認為當局應該多管齊下增加土地供應,指事實上私人市場較政府更快供應房屋。而元朗另一組地,據了解部分由新世界持有。
政府暫時未公布賠償方案。有大律師認為相關土地發展成熟,可能獲較高賠償。
大律師陸偉雄說︰「如果你的土地已經發展了,那幅地現在的價值也比一般價值高的。土地審裁處考慮的時候會考慮這一點,所以我覺得受影響的人士應該提出多一些證據,包括某一些地方已經發展了或者人流是多的,屆時那個賠償金額一定是加大的。」
有關注團體稱,當局用了兩年檢視十組私人土地,暫時只收回三組地,動作太慢;又擔心餘下其中三組地,當局因為已提交地契修訂或換地申請暫不收回,會縱容發展商繼續囤地。
本土研究社成員黃肇鴻指︰「可能會導致到日後其他發展商有樣學樣。我只要在新界不同地方囤了地,當政府快要收地時,我只要提出一些換地申請,政府就跟你說不收了。然後可以與你商討如何補地價、如何修訂地契令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