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等十人承認組織及煽惑他人非法集結等罪 周五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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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1-05-24 02:32

By: 無綫新聞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等十人分別承認前年國慶日組織及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等罪,法官聽取求情後,周五判刑。

包括黎智英、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楊森、李卓人、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分別由囚車押解到法院。十人承認前年國慶日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

另外陳皓桓、李卓人、梁國雄和何俊仁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吳文遠及蔡耀昌亦承認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陳皓桓、梁國雄及楊森求情時,都表示認罪但不認錯。李卓人及何秀蘭一方指,兩人熱心助人、反對暴力,畢生是著名的「和理非」。案中的暴力行為發生在遊行結束兩小時後,無證據顯示與本案相關,希望法庭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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